宣传普通食品具备治疗或保健功效属于违法广告,构成欺诈销售,这一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具体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这一条款直接禁止了普通食品在标签或说明书中宣称具有治疗或保健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也指出:“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除保健食品外,其他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则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这一条款从广告的角度禁止了普通食品宣传治疗功能。
综上所述,宣传普通食品具备治疗或保健功效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还违反了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行为构成违法广告,并可能因误导消费者而构成欺诈销售。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