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超市促销签订的合同自己不拿一份是不合理的,具体原因如下:
合同双方应各执一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通常应各执一份,以便随时查阅和履行合同义务,这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本要求。
便于维护自身权益:如果超市促销签订的合同只有超市方保留,而消费者没有拿到合同,那么在后续履行合同过程中,消费者可能会因为无法及时查阅合同条款而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在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能无法准确引用合同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存在法律风险:如果超市方故意不给予消费者合同副本,还可能涉嫌欺诈或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超市促销签订的合同自己不拿一份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法律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应确保自己能够拿到一份合同副本,以便随时查阅和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