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公司必须给予每年10天的带薪年休假。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是连续计算的。
具体来说:
工龄计算:工龄是从职工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的,包括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中间允许有间断。当职工的工龄达到10年时,即可开始享受每年10天的带薪年休假。
年假享受时间:职工在工龄满10年的当年即可开始享受10天的年假,无需等到下一年。不过,如果职工在当年内某一时间点工龄刚满10年,其当年实际可享受的年假天数可能需要根据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特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如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未扣工资,或者请病假累计达到一定天数,当年的年休假天数可能会相应减少甚至取消。
公司义务:公司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公司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但公司必须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对于工作满10年的职工,公司必须依法给予每年10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公司未能按规定执行,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