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票虚开是逃税罪还是虚开-吕巧梅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经济纠纷

“变票虚开”可能构成逃税罪,也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1. 构成逃税罪的情况:

    • 当企业或个人明知所接受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开的,并利用这些发票进行虚假的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且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时,即可能构成逃税罪。例如,在石油行业中,部分成品油加工者通过“变票”方式,将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变为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掩盖真实的成品油生产加工环节,从而逃避缴纳消费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未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而是利用了其作为经济活动证明的功能,且造成了消费税损失,则更可能构成逃税罪。
  2. 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情况: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税款功能,实现逃税目的,则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逃税罪。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罚的原则,一般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例如,如果行为人不仅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利用这些发票进行增值税的抵扣,造成增值税损失,则更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综上所述,“变票虚开”行为的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可能构成逃税罪,也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造成的税收损失等因素,以准确适用法律。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