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逃税按虚开发票还是逃税罪刑法-桑文君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发票逃税按虚开发票还是逃税罪刑法”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两个独立但可能相互关联的犯罪行为:虚开发票罪和逃税罪。下面我将从定义、行为方式、侵犯的法益、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与处罚等方面,为您详细解析这两个罪名,以便您更清晰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一、定义与行为方式

  1. 逃税罪:

    • 定义: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 行为方式: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
  2. 虚开发票罪:

    • 定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
    • 行为方式:涉及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环节,通过虚构交易、虚增金额等手段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侵犯的法益

  1. 逃税罪:

    • 侵犯的法益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和国家财产所有权。逃税行为直接减少了国家应得的税收收入,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
  2. 虚开发票罪:

    • 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以及税收征管秩序。虚开发票不仅破坏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可能被用于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扰乱税收征管秩序。

三、构成要件

  1. 逃税罪:

    • 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主观方面: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 客体:国家的税收利益。
    •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2. 虚开发票罪:

    • 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 主观方面:故意,且通常具有牟利的目的。
    • 客体: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秩序。
    • 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形式。

四、法律后果与处罚

  1. 逃税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虚开发票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规定的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也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五、实际处理中的考量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同时涉及虚开发票和逃税行为,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如虚开发票的税款数额、情节严重程度、逃税的数额及比例、是否为单位犯罪等因素,综合确定适用的罪名和处罚措施。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因同时触犯两个罪名而面临数罪并罚。

结论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逃税行为可能同时涉及虚开发票罪和逃税罪。具体适用哪个罪名或是否数罪并罚,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认定。因此,我建议您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和逃税行为,以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