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确认无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应当撤案,这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无犯罪事实撤案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意味着,如果经过调查,确认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就应当依法撤案。
二. 撤案程序的执行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公安机关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比如您提到的两年多时间,仍然没有发现犯罪事实,那么他们就应当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作出撤案的决定。这不仅是对法律程序的遵循,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 对撤案决定的理解
- “法律说没犯罪事实就要撤案”,这实际上是对法律程序的一种正确理解。法律程序是公正的保障,当事实证明不存在犯罪事实时,继续追究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因此,撤案是符合法律精神和程序正义的。
综上所述,当经过调查确认无犯罪事实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案。这是法律程序的要求,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