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合同的定义,在法律上特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以下是关于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法律条款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解释:
- 连续订立:意味着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是不间断的,即第一次合同期满后,紧接着签订了第二次合同。
- 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调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非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无特定过错或不胜任情形: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等过错性辞退情形,以及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等非过错性辞退情形。
法律后果:
- 满足上述条件且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制”,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双方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指南:
- 用人单位应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征求劳动者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
- 若劳动者同意续订,用人单位需明确告知劳动者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需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综上所述,连续两次合同的定义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含义和后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和续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