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您提到的“在公司开公交脑出血死亡”的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这是否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如果该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开公交时突发脑出血并死亡,或者是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接下来,关于赔偿问题,如果这种情况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赔偿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来说,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会因地区、个人工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依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定,以及员工的个人情况进行具体的计算。
另外,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员工家属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主张民事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赔偿的具体数额和范围将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确定。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构成工伤、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员工的个人情况等。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