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事假超过20天 年休假就要取消吗-喻燕立律师|法行宝
2025-03-02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则当年不能享受年休假。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事业单位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

  1.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意味着,如果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且单位没有因此扣除其工资,那么该职工当年就不能再享受年休假。
  2. 反之,如果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虽然超过20天,但单位按照规定扣除了相应工资,那么该职工仍然有权享受年休假,或者对于未休的年休假,在离职时有权要求单位进行折算并支付相应报酬。

二. 实际情况的应用

  • 例如,某事业单位职工在一年内请了事假25天,且单位没有扣除其工资,那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该职工当年就不能再享受年休假。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且单位不扣工资的,当年年休假会被取消。这是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来得出的结论。我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自身情况来合理安排休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