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并非所有单位都必须设立,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基层工会会员人数决定:
- 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会员在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 基层工会会员不足25人的,可以在工会会员中推选产生一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由其承担本单位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具体工作。
设立目的与职责:
-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旨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平等就业、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工资支付、福利待遇、劳动安全等多个方面,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综上所述,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并非强制要求,而是根据基层工会会员的人数来决定。对于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对于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则可以通过推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方式来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