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去世且公司未交社保,遗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可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此条款明确了遗属在参保人因病去世后的权益。
- 实际应用:由于公司未为参保人缴纳社保,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但遗属仍可根据此法律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应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 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实际应用: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违反了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因此,遗属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可能的赔偿。公司应被责令限期补缴社保,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遗属在参保人因病去世后,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遗属还可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建议遗属与公司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