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逃逸。针对您提到的“开车车后尾碰到了三轮车自己没感觉到”这一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 逃逸的法律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意味着,除了实施逃离现场的行为外,当事人还必须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二. 不知情情况下的处理
- 不知情不构成逃逸: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确实不知情,例如因为撞击轻微或注意力集中在其他事物上而未立即察觉,那么他们在没有意识到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并不具备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因此,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
- 综合判断:是否知情并不能仅凭当事人的陈述来确定。执法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日常生活经验以及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例如,如果车辆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或者现场有目击者证实当事人应该知道发生了事故,那么即使当事人声称不知情,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三. 法律后果
-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被认定为逃逸,他们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当事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四. 具体案例分析
-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由于您声称自己并未感觉到发生了碰撞,且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因此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现场有证据表明您应该知晓发生了碰撞(如车辆撞击痕迹、目击者证言等),则可能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
我的观点: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确实没有感觉到发生了碰撞,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然而,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麻烦,我建议您在驾驶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行车安全。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如保护现场、报警并等待警方处理。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