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应聘时没告知怀孕情况无故旷工被辞退还用给两倍赔偿吗-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员工应聘时没告知怀孕情况无故旷工被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两倍赔偿。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1.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无故旷工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 同时,该法并未规定员工在应聘时必须告知怀孕情况,因此员工未告知怀孕并不构成欺诈或隐瞒,也不应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除非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必须告知,且该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
  2. 赔偿责任的判定:

    • 在员工无故旷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为,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更无需支付两倍赔偿。
    • 两倍赔偿通常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即用人单位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如果员工能够证明其旷工是出于合理的、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突发疾病、紧急家庭事务等),且这些原因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或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能仅凭旷工就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旷工后,未按照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听取员工申辩等)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在应聘时未告知怀孕情况,并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两倍赔偿。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