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鉴定,法院认为不能启动鉴定程序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以下是详细分析: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因某些专门性问题需要法院启动鉴定程序以查明事实。然而,并非所有申请鉴定的情形都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当法院认为不能启动鉴定程序时,基于程序正义和当事人权益保护的原则,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这一决定及理由。
首先,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当事人申请鉴定是行使其诉讼权利的一种表现,法院对于这一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法院决定不能启动鉴定程序,那么应当告知当事人,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其次,从当事人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鉴定程序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法院未告知当事人不能启动鉴定程序的理由,当事人可能会因此错失其他证明途径或无法有效行使其诉讼权利。因此,法院告知当事人不能启动鉴定程序的理由,有助于当事人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鉴定时,如果法院认为不能启动鉴定程序,应当告知当事人这一决定及理由。这不仅是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必要措施。如果当事人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