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虚开为目的接受虚开应该移交公安机关吗-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6-30 行政纠纷

不以虚开为目的接受虚开是否应移交公安机关,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 一般情况下:如果接受虚开的发票行为并未达到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例如虚开的税款数额未达到《关于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税款刑事案件的规定》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通常不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时,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采取追缴虚开的税款等措施进行处理。

  2. 特殊情况下:即使不以虚开为目的,但如果接受虚开的发票行为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接受虚开、使用虚开的发票骗取大额税款等,或者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应当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并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追诉。

综上所述,不以虚开为目的接受虚开是否应移交公安机关,取决于具体的行为情节和税款数额等因素。如果你或你的企业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作为胡军律师,我专注于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如有需要,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