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资薪金范围的项目包括多种特定性质和用途的支出。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项目不被列入工资总额:
劳动保险与职工福利费用:
- 如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这些费用旨在保障职工在特定生活风险下的基本生活,以及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劳动保护支出:
- 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特定工种(如有毒物质接触者、高温作业者等)的保健食品待遇,用于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特殊奖励与报酬:
- 如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奖金、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这些奖励和报酬通常基于非日常工作的成就或贡献。
离退休及退职人员待遇:
- 包括离休金、退休金、退职生活费等,这是针对已离开工作岗位人员的生活保障费用。
出差与调动相关补助:
- 如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用于补偿员工因出差、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产生的额外支出。
其他特定支出:
- 包括自带工具与牲畜补偿、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股息与利息(如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所获得的回报)、劳动合同解除补助、临时工手续费与管理费、外部加工与发包费用、在校学生补贴以及计划生育补贴等。
综上所述,不属于工资薪金范围的项目涵盖了多个方面,它们或是基于特定目的和性质的支出,或是与职工的日常劳动不直接相关的收入。了解这些规定对于明确薪酬构成、避免法律纠纷以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