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提出的“公司搬家写了辞工书的还可以要求补偿吗”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一是公司搬家是否构成劳动法上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写辞工书是否意味着放弃了要求补偿的权利。
结论前置:写了辞工书后,是否还能要求补偿,取决于辞工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公司搬家是否确实构成了劳动法上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果辞工书中未明确放弃补偿权利,且公司搬家确实构成了重大变化,那么仍有可能要求补偿。
详细分析:
公司搬家是否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迁址,若迁址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 因此,首先要判断公司搬家是否确实构成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搬迁距离、对劳动者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
写辞工书是否意味着放弃补偿权利:
- 辞工书本身只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关键在于辞工书中的内容。
- 如果辞工书中明确表示了“因公司搬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放弃一切经济补偿权利”,那么劳动者就难以再要求补偿。
- 但如果辞工书中没有这样的表述,或者只是简单地表示了因公司搬家而辞职,那么劳动者仍然有权根据劳动法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何主张补偿权利:
- 如果认为公司搬家构成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辞工书中未放弃补偿权利,那么可以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事宜。
-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写了辞工书后并不意味着一定放弃了要求补偿的权利。关键在于辞工书的具体内容以及公司搬家是否确实构成了劳动法上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