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个税扣除赡养老人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不让扣除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500元。这一政策并没有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才能享受扣除。
关键在于,您是否是独生子女,以及您是否在实际中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如果您是独生子女,并且正在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您就有资格享受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是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如果选择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但这份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报送,自行留存备查即可。
因此,没有独生子女证并不会影响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关键在于您是否是独生子女以及是否实际承担了赡养老人的责任。如果是的话,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相应的扣除。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清晰地回答您的问题,并帮助您正确理解和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