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是否可以要求社保基金先行垫付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保基金通常不会直接为未参保的员工垫付社保费用。社保基金的支付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保费的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在正常情况下是无法直接从社保基金中获得相关待遇的。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伤事故,即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员工也有可能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这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当个人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且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时,个人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被认定工伤后,若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或者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且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持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保险待遇。
在申请先行支付时,员工需要提供所有医疗诊断、鉴定等费用的原始票据等证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同时,如果个人隐瞒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取医疗费或者工伤保险待遇,而又申请并获得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将可能面临社保行政部门的责令退回和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的情况下,员工一般不能直接要求社保基金先行垫付社保费用。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伤事故且符合相关条件时,员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在申请时,员工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