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13种情形-吴佳欢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需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以下是再审的13种具体情形,我将从证据类、法律适用类、程序违法类以及其他特定情形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证据类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新证据通常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例如,在合同纠纷中,新发现的关键合同补充协议可能构成新证据。
  2.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基本事实是对原判决、裁定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实。若这些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则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比如,在侵权赔偿案件中,如果因果关系证据不足,就可能构成再审的理由。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伪造证据不能真实反映案件事实,以此为依据的判决、裁定必然是错误的。例如,在借贷纠纷中,如果提供的借条是伪造的,就可能构成再审的情形。
  4.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质证是查明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重要程序。如果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就无法得到保证。比如,关键证人证言未经质证即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就可能构成再审的理由。
  5.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因客观原因(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此时,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如果法院未履行该职责,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二、法律适用类

  1.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这包括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确定民事责任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适用已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等情况。例如,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错误地适用了《民法典》而非《劳动合同法》,就可能构成再审的情形。

三、程序违法类

  1.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审判组织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合议庭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如果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2.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如果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未参加诉讼,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公,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3.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辩论权是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法院应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发表意见。如果限制当事人辩论时间或不允许发言等,均属违法,可能构成再审的情形。
  4.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传票传唤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诉讼权利的重要程序。如果未经传票传唤即作出缺席判决,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5.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法院判决、裁定应围绕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如果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均属不当,可能损害当事人权益,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四、其他特定情形

  1.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如果原判决、裁定所依赖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则原判决、裁定亦可能存在问题,从而构成再审的情形。
  2.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如果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其作出的判决、裁定自然不能令人信服,应予再审。

法律建议:再审是对原审判决的复查和纠正程序,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案件符合上述再审情形之一,并希望申请再审,建议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详细阐述再审理由。同时,你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