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让加班的方式变相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公司协商
首先可尝试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明确指出公司行为涉嫌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标准或通过合法方式调整薪酬结构(如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收集证据
若协商无果,需立即固定证据: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携带证据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联系方式)。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拖欠工资,逾期不付可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
注意时效与程序
风险提示:
如有进一步证据或细节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提供具体信息,我将结合案情给出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