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上班一个月发生工伤,您可依法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用
包括工伤治疗期间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延长),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单位未支付,可主张全额补发。
护理费
若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住院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护理;未安排护理的,可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当地护工市场价格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50%)。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当地标准(通常为每日20-5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
交通费、食宿费
因工伤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食宿费用,需提供票据,由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具体标准因地而异)。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1-10级),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27个月(具体按伤残等级确定,例如十级为7个月,一级为27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标准因地而异(例如,十级伤残在部分地区合计约6-12个月社平工资)。
辅助器具费
若需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伤残津贴(1-4级伤残)
若构成1-4级伤残且保留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90%(一级90%,四级75%),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至退休。
工亡待遇(若因工死亡)
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特别提醒:
如有细节需进一步核实或协助计算,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