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必须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但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单位应缴部分。例如,若某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为8%,公司要求员工全额承担24%即属违法。
费用分担原则角度
社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是法定原则。以养老保险为例,单位缴费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两者功能不同且不可替代。若公司强制员工承担全部费用,实质是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角度
若公司实施此类行为,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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