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关系 具备哪些条件 是哪一部法律条款-吴楠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劳动纠纷

确立劳动关系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这一文件。根据该文件,当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劳动关系即成立:

  1. 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而劳动者则需要达到法定的工作年龄,并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

  2. 劳动管理与报酬: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必须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表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进行工作,同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3.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工作内容需要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相关联,是用人单位业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需要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照以下凭证: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考勤记录;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概括起来,确立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主体资格、劳动管理与报酬以及业务组成部分等条件,并可以参照相关凭证进行认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