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签了用工协议还是应届生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用工协议(这里可能指的是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主要是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就业意向书,具有民事协议的性质,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也不建立劳动关系。它的主要作用是统计就业率、办理报到证以及档案转递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应届生身份的定义。一般来说,应届生身份主要指的是毕业2年内(含当年毕业)的毕业生,且在这段时间内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社保,同时档案、户口和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或公共人才机构。这是国家统一的标准,也是考公、考编等核心岗位对应届生身份的基本要求。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签订了用工协议(三方协议或就业协议书)本身并不会影响您的应届生身份。因为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也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会改变您的应届生状态。只要您在毕业后的2年内(或部分省份规定的3年内)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职工社保,且档案等关系保留在学校或公共人才机构,您仍然可以按照应届生的身份参加考公、考编等招聘活动。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目前全国多地已经放宽了对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政策。例如,湖北、浙江、福建、重庆、湖南等多个省份和地区已经明确发文,在省内事业编等用人单位招聘中,不对毕业生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等作限制,仍可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这意味着,即使您已经签订了用工协议、甚至已经入职并缴纳了社保,只要您没有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正式入编,且仍在择业期内,您仍然有可能被认定为应届生。
最后,我给您几个保住应届生身份的建议:
综上所述,签订了用工协议并不会影响您的应届生身份。只要您符合应届生的定义和条件,就可以放心地参加考公、考编等招聘活动。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