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存在虚假诉讼怎么维权-吕成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若发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存在虚假诉讼情形,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后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 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 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虚假诉讼若涉及伪造证据或隐瞒关键事实,可直接作为撤销裁决的法定理由。需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虚假诉讼的具体表现(如伪造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并附初步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第三方机构鉴定报告等)。
  1. 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若虚假诉讼行为涉嫌犯罪(如伪造公司印章、诈骗等),可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需注意:报案时需提交书面报案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虚假证据复印件、对方身份信息等,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 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若因虚假诉讼导致实际损失(如错误支付工资、赔偿金等),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关键证据:需证明对方存在主观恶意(如明知证据虚假仍提交)及自身损失的因果关系(如因裁决错误支付款项)。

操作建议:

  • 优先固定证据:立即对虚假证据进行公证或委托鉴定,防止对方销毁;
  • 同步推进程序:在申请撤销裁决的同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形成“民事+刑事”双重压力;
  • 咨询专业律师:虚假诉讼案件通常涉及证据链构建、刑事与民事程序衔接等复杂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案件细节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