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职工同时又在另外一个公司上班 现职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合法吗-姜世鹏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结论:全日制职工同时又在另外一个公司上班,现职工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职工与原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全日制劳动关系,且原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以及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在此情况下,职工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是合法的,原公司有义务为其补缴。
  2. 若职工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如是否属于全日制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

    • 首先需要确认职工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有效。这通常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来确认。
    • 如果劳动关系得到确认,且原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则职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合法的。
    • 如果劳动关系未得到确认,或者职工与原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如属于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则职工要求补缴社保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3. 关于职工同时在另一个公司上班的情况:

    • 职工同时在另一个公司上班,并不影响其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原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义务。
    • 但是,如果职工在另一个公司也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该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缴纳了社保,这可能会导致社保重复缴纳的问题。此时,职工需要与两家公司协商解决,或者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退还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

建议:

  • 如果职工认为原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可以先与原公司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
  • 在处理过程中,职工应保留好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