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自己跑去找仲裁员,造成仲裁员被动会见当事人的情况,并不直接导致仲裁员需要回避。是否需要回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法定情形。
详细分析:
回避的法定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主动找仲裁员的情况分析:
- 如果当事人主动找仲裁员,但仲裁员并未私自会见,或者会见并未涉及案件实质内容,且没有接受任何请客送礼等不当行为,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回避的法定理由。
- 然而,如果仲裁员在被动会见中,涉及了案件实质内容的讨论,或者给当事人留下了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印象,那么这可能构成回避的“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证据支持,并非仅凭当事人主动找仲裁员这一行为即可判定。
仲裁员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 仲裁员作为中立第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避免与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接触,以免引发公正性质疑。
- 如果仲裁员在被动会见后,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公正性问题,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并考虑是否需要回避。
当事人的权利与救济:
- 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 仲裁委员会应当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决定仲裁员回避,应当另行指派仲裁员重新审理案件。
建议:
-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认为仲裁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应当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回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 对于仲裁员而言,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避免与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接触,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 如果双方对回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当事人主动找仲裁员并不直接导致仲裁员需要回避,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法定情形。如有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