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是否必须发高温费-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劳动纠纷

关于返聘人员是否必须发放高温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返聘人员的工作环境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高温费的发放原则。高温费,或称为高温津贴,是针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所设立的一种岗位津贴。其发放条件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是否满足高温作业的标准,即劳动者是否从事露天岗位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是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对于返聘人员,如果他们的工作环境符合上述高温作业的标准,那么他们同样应当享受高温津贴。这是因为高温津贴的发放并不取决于劳动者的身份(如正式工、临时工、返聘人员等),而是取决于他们的工作环境。只要返聘人员从事的是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向他们发放高温津贴。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周期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广东省的高温津贴发放周期为6月至10月,每人每月300元;而江苏省的高温津贴发放周期则为6月至9月,同样每人每月300元。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放或降低发放标准。如果返聘人员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但未收到高温津贴,他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权益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是否必须发放高温费,主要取决于他们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高温作业的标准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向他们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