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收钱后事没办成 钱也退了 还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吗-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刑事辩护

结论:中间人收钱后事没办成且钱已退还,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中间人未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未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中间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即使最终事未办成且钱已退还,仍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构成该罪需满足以下要件:

  1.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2. 客观要件:
    • 行为人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索取或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
  3.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中间人收钱后退还的情况分析

  1. 若中间人未实施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

    • 即中间人未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也未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即使中间人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在此情况下,中间人退还钱款的行为,只是对其之前收受财物行为的纠正,不影响其不构成犯罪的事实。
  2. 若中间人实施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

    • 即中间人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那么即使最终事未办成且钱已退还,中间人的行为仍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因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成立,并不以实际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利用影响力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就可能构成该罪。
    • 退还钱款的行为,可能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素,如表明行为人的悔罪态度等,但不影响其构成犯罪的事实。

三、法律建议

  1. 对于中间人:

    • 若确实未实施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退还钱款的凭证、与请托人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 若担心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请托人:

    • 若认为中间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 在报案前,建议也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报案的程序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如有任何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