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是如何规定的-何远超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婚姻家庭

关于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规定,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以及相关侨务政策(针对归侨、侨眷职工)来详细说明:

一、一般职工探亲假规定

对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已婚职工,如果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 探亲频率:每四年给假一次。
  • 假期长度:假期为20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探亲假期并不包括往返路程所需的时间,但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也就是说,职工在探亲期间如果遇到公休或法定假日,这些假日是包含在20天假期之内的,不会额外增加假期。

二、归侨、侨眷职工探亲假特殊规定

对于归侨、侨眷职工,如果他们选择出境探望父母,那么探亲假的规定会有所不同:

  • 探亲频率:同样遵循每四年给假一次的原则。
  • 假期长度:假期为40天,且不予累计。这意味着,无论职工之前是否使用过探亲假,每四年都只能享受一次40天的假期。

三、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 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职工在探亲期间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以确保职工能够顺利往返。

  2. 路费报销: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情况,境内段(从工作单位到出境口岸或国内目的地)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境外路费则需职工自理。

  3. 工资待遇:在探亲假期内,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国内职工探亲待遇相同,即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等不受影响。

  4. 境外医疗费:如果职工选择出境探亲,那么在境外的医疗费需由职工自理。

  5. 假期延长:一般情况下,探亲假不得续假。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职工应申请事假,并按照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规定主要依据职工的性质(一般职工或归侨、侨眷职工)以及探亲地点(国内或国外)来有所不同。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探亲假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