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调解责任怎么划分-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调解中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核心原则是“过错与责任相当”,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行政机关全责的情形
    若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存在明显违法或过错(如程序违法、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且该过错直接导致争议发生,调解中行政机关需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行政处罚决定因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被撤销,调解时行政机关需全额退还罚款并赔偿合理损失。

  2. 申请人(公民/法人)全责的情形
    若争议完全由申请人自身原因引发(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且行政机关行为合法合规,调解中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后果。例如:申请人虚构事实申请行政许可被拒,调解时无权要求行政机关补偿“办理成本”。

  3. 双方混合责任的情形
    若行政机关存在轻微违法(如程序瑕疵但未影响实体权利)且申请人存在一定过错(如未及时配合调查),调解中通常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例如:行政机关因超期答复被确认违法,但申请人此前多次拖延提交材料,调解时可能由行政机关承担60%责任,申请人承担40%。

  4. 第三方因素介入的情形
    若争议由第三方行为导致(如行政机关依法拆除违建时遭第三方阻挠),需先明确第三方责任,再根据行政机关是否尽到审慎义务划分责任。例如:拆除违建时因第三方突然冲撞导致申请人受伤,若行政机关已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则主要由第三方担责;若未设置警戒线,行政机关需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关键提醒:

  • 调解责任划分需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前提,建议双方在调解前固定关键证据(如行政文书、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
  • 若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要求复议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如鉴定中心、审计部门)出具专业意见;
  • 调解协议需明确责任承担方式(如赔偿金额、履行期限、违约后果),避免后续执行纠纷。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可提供行政行为类型、争议焦点等细节,我将进一步分析责任划分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