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什么情况下可以调解-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在行政复议中,并非所有情况都可以调解,但以下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1. 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

    • 当行政行为涉及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时,例如行政处罚的幅度、行政许可的条件等,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调解。这是因为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本身存在一定的灵活性,调解有助于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平衡双方利益。
  2. 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

    • 在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案件中,由于涉及对当事人损失的认定和赔偿/补偿金额的确定,这些往往存在一定的争议空间。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来达成一致,既快速解决纠纷,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3. 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但不宜撤销或变更:

    • 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或实体上存在一定瑕疵,但撤销或变更该行为可能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撤销、变更后无法恢复到合法状态的,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化解争议。
  4. 当事人自愿并达成调解协议:

    • 调解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愿意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并且能够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调解协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意义与注意事项:

  • 意义:调解在行政复议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可以促进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注意事项:

    • 调解必须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某市民因对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城市管理部门认识到其处罚决定在幅度上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重情况,而市民也表示愿意接受一定的处罚但希望减轻。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就处罚幅度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快速解决纠纷。

建议:

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可以调解的情形,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并表达调解意愿。同时,也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咨询调解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