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司说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但我做了四天,是否可以发工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公司“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您做了四天工作,完全有权获得这四天的工资。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要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无论是否在试用期或试岗期,都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具体到您的情况,虽然公司声称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但您已经实际为公司工作了四天,履行了正常的工作职责,为公司创造了价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或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支付您这四天工作的相应报酬。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公司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指出他们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收集并保留证据:在沟通过程中,务必注意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与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在试用期的工作情况。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公司“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的说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试用期内的工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请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