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案件 双方约定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 是否有效-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案件中,双方约定“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的条款,在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通常是有效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与原则

  1. 合同自由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特定的条款,包括关于交付与竣工验收的关系。

  2. 竣工验收的法定性:虽然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但法律并未禁止双方通过合同约定改变竣工验收的常规流程或条件。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条款有效性的具体分析

  1. 约定内容合法: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条款,仅是对竣工验收流程的一种特别安排,且这种安排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可能约定,在工程交付后的一段时间内,由发包方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而在此期间,交付行为本身不构成对工程质量的认可。

  2. 约定目的合理:除了合法性外,条款的有效性还取决于其目的的合理性。如果双方约定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更灵活地安排验收流程,或者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在交付后仍能得到保障,那么这种约定就是合理的,也是有效的。

  3. 不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法律对合同内容的一种基本要求。如果双方约定的条款违反了公序良俗,如通过约定逃避法律责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那么该条款就是无效的。但在本题中,“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的约定,并不直接涉及这些方面,因此通常不会违反公序良俗。

可能的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如果双方约定的条款有效,那么在工程交付后,即使发包方未立即进行竣工验收,也不能直接视为工程已经通过验收。发包方仍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工程。

  2. 建议:

    • 明确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的具体含义、验收的流程、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以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 保留证据:在工程交付和验收过程中,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交付单、验收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履约情况。
    • 及时沟通: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争议,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问题扩大化。

综上所述,双方约定“交付不视为竣工验收”的条款,在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通常是有效的。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并在履约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