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没有去审批不定时会罚款吗-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公司事务

企业未审批不定时工作制,是否会被罚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企业未依法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审批,但实际执行该制度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地方规定(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若未审批却擅自执行,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行政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能被处以罚款(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例如部分地区罚款标准为2000元以下);
    • 劳动争议风险:员工可能以“未依法支付加班费”为由主张权益。例如,员工主张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下,法定节假日工作通常需支付300%工资,但部分地区对休息日工作无加班费要求)。
  2. 若企业未审批且未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存在超时用工情形
    若企业既未申请审批,也未明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实际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如每日工作超8小时、每月超36小时),则可能面临:

    • 加班费支付义务:需按标准工时制支付加班费(工作日150%、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
    • 行政处罚: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3. 特殊情形:部分岗位天然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高管、外勤人员、长途运输司机等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仍需审批。若未审批,企业仍需承担上述风险。

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风险:

  • 提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明确适用岗位及期限;
  • 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工时制度,并告知员工;
  • 保留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等证据,以应对潜在争议。

若您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地区的审批流程或争议处理,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