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批先建暂不生产会罚款么”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批先建”的定义。未批先建指的是建设单位在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未经重新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关于处罚的依据:
- 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根据具体情形,还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关于处罚的标准:
一般情形:
- 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 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即使您暂不生产,但只要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就可能面临这一罚款。
- 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特殊情形(虽然您提到暂不生产,但为全面解答,我也提供此部分信息):
- 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且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则除了上述处罚外,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关于您的情况:
- 您提到“暂不生产”,但关键在于您已经存在了“未批先建”的行为。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只要存在这一行为,就可能面临罚款和其他处罚措施。
- 罚款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您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建议:
-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罚款,我建议您尽快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或重新审核同意。
- 如果您已经开工建设但尚未完成审批,应立即停止建设,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即使您暂不生产,但只要存在未批先建的行为,就可能面临罚款和其他处罚措施。因此,我建议您尽快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您的建设项目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