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老板让您“滚蛋”,即解除劳动关系,您是有可能追究补偿的,但具体能否获得补偿以及补偿的数额,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如果老板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合法的理由,并且遵循了法定的程序,比如您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那么老板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您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不过,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板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这并非经济补偿,而是关于解除程序的赔偿。不过,从常规的经济补偿角度来说,合法解除且无程序瑕疵时,您一般无法获得补偿。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如果老板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者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就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那么这属于违法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老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您有权获得的经济赔偿金就是3年×2个月/年×5000元/月=30000元。
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是,老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您与老板经过协商达成了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商的结果是老板给予您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和方式可以由您和老板自行协商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法律建议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