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人员被立案调查时,其年度考核结果等次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情形及单位内部规定综合判断,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立案调查期间考核等次暂缓确定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制度,若工勤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但尚未作出结论,单位一般应暂缓确定其当年考核等次。待调查终结后,根据最终处理结果(如给予处分、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等)再行补定考核等次。
调查结果影响考核等次的情形
单位自主权与程序要求
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最终由单位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决定,但需遵循以下程序:
建议:若您或所在单位面临此类情形,需重点审查单位考核制度是否明确立案调查与考核等次的关联规则,并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如有争议,可进一步提供具体案情(如立案原因、单位规定等),以便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