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及时给签书面合同被员工仲裁 人事要担这个损失吗-郑炜轩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结论:在试用期没及时给员工签书面合同被员工仲裁的情况下,人事是否需要承担损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人事作为公司员工,其职务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但若人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能需与公司共同担责或由人事单独担责。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从公司角度

  1. 公司需承担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例如,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公司在这3个月内都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公司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直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满一年(此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部分因未签书面合同而产生的额外工资支付责任,是由公司承担的。
  2. 人事行为代表公司,公司承担后果
    • 人事部门是公司负责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中关于职务行为的规定,职务行为的后果由法人(即公司)承担。所以,在试用期没及时给员工签书面合同这一事件中,从法律责任主体上来说,是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不是人事个人直接承担。

从人事个人角度

  1. 一般情况下人事不单独担责
    • 如上述所说,人事签订劳动合同是职务行为,只要人事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因未签书面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人事个人不需要单独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 人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能担责
    • 故意不签合同:如果人事明知法律规定需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却故意不签订,例如为了节省公司成本、规避某些法律责任等主观恶意目的,导致公司被员工仲裁并承担了相应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向人事追偿,人事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
    • 重大过失导致未签合同:比如人事因为严重疏忽,忘记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这种疏忽超出了正常的工作失误范畴,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例如,公司因为未签书面合同被员工仲裁,除了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外,还因为该事件影响了公司的商业信誉,导致一些业务合作受到影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此时,人事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人事部门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避免出现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已经出现了被员工仲裁的情况,公司应积极应对,收集相关证据,如招聘记录、工作安排记录等,以证明公司的用工情况和人事部门的工作情况。人事个人在工作中也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若你还有相关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