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仲裁 拿着结算单起诉法院已经受理 会驳回起诉吗-杨文萍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合同纠纷

结论:在合同中已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若一方拿着结算单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已经受理,法院是否会驳回起诉,取决于仲裁条款的效力及具体情形。一般来说,如果仲裁条款有效且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可能会驳回起诉;但如果存在仲裁条款无效等特殊情形,法院则可能继续审理。

分析如下:

  1. 仲裁条款的效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有效的仲裁条款应当具有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 如果仲裁条款存在瑕疵,如未明确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事项不明确等,可能导致仲裁条款无效。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
  2. 法院受理后的处理:

    • 如果仲裁条款有效,且一方在起诉前未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果发现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且被告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如果被告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或者虽然提出异议但仲裁条款被认定无效,或者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放弃仲裁条款的,法院将继续审理案件。
  3. 特殊情形:

    • 如果仲裁条款因一方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者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此时,法院将不受仲裁条款的约束,继续审理案件。
    • 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事后又达成书面协议放弃仲裁条款,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法院也将受理并审理案件。

建议:

  • 如果您是被告方,且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应当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交仲裁协议,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 如果您是原告方,且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法院作出正确判断。
  •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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