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雇佣员工开展活动是否属于个人利用技能进行劳务活动,以及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如果个人仅利用自身技能,如设计、翻译、编程等,为他人提供劳务服务,且未形成固定的经营场所、未形成稳定的经营规模、未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持续性地开展经营活动,这种情况下一般仍属于个人利用技能进行劳务活动。
从法律层面看,此时个人与接受劳务方之间通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例如,一名自由职业者利用自己的编程技能,偶尔为不同的客户开发小型软件程序,按次收取报酬,没有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也未长期、固定地从事该业务,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提供劳务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当个人利用技能提供劳务的活动逐渐发展,形成了固定的经营场所,如租赁了办公室;有了相对稳定的经营规模,例如长期、持续地承接业务,有多个固定的客户;并且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持续性地开展经营活动时,此时就不再单纯是个人利用技能进行劳务活动,而是具备了经营的性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例如,一名设计师原本只是偶尔为他人提供设计服务,后来业务逐渐增多,租赁了办公室,招聘了多名员工,长期、稳定地承接各类设计项目,那么他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可能以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而持续经营,可能会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如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