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休了15天的小产假后是否还可以休自己的公休(即带薪年休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小产假,也即流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时享受的15天产假,这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的。而公休,通常指的是带薪年休假,是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享受的休息权利。
接下来,我们来看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类似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同时,这些规定也明确指出,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
现在,我们回到您的问题上。您已经休了15天的小产假,这是您依法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假期。根据上述规定,这个假期是不应该计入您的带薪年休假假期的。因此,在您休完小产假后,只要您满足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条件,您仍然有权享受您的带薪年休假。
所以,我的答案是:您休了15天的小产假后,仍然可以休自己的公休(带薪年休假)。当然,具体的休假安排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单位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