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工合同里清楚的写着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后离职了可以告公司吗-杨琳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劳动纠纷

结论:即使用工合同中写明“本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离职后您依然可以告公司,且公司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1.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合同约定无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强制性义务,不得通过协议免除。即使劳动者在合同中签字“自愿放弃”,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行为本身已违法,您有权主张权利。

2. 离职后仍可主张补缴社保

即使您已离职,仍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社保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若公司拒不执行,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可能主张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 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离职(如以“未缴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其他损失赔偿: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失业金、工伤保险待遇等,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4. 实务中的注意事项

  • 证据保留: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工作证明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未缴社保的事实。
  • 时效限制: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离职之日起计算),但社保补缴请求可能不受此限制(具体以地方规定为准)。
  • 行政投诉优先:可先向社保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公司补缴,效率通常高于仲裁/诉讼。

5. 公司的常见抗辩及应对

公司可能主张“您自愿放弃”,但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不会采纳此类抗辩,因为法律义务不可通过约定免除。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补缴或赔偿,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义务。

总结:合同中的“自愿放弃社保”条款无效,您离职后仍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或损失赔偿。建议尽快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投诉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