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可以追缴吗-周燕萍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劳动纠纷

高温津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追缴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就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

  2. 从追缴时效角度: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主张追缴,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还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发现高温津贴未发放,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
    • 劳动关系终止后: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需要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追缴高温津贴。超过这个时效,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否则劳动者可能会丧失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的权利。
  3. 从追缴方式角度:

    • 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这种方式比较简便快捷,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问题可以很快得到解决。
    • 投诉举报: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并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和投诉举报都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证明自己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以及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事实。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裁决结果支付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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