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时间限制的劳动合同,其签订时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协商一致、法定强制订立以及视为订立等几种情况。
详细分析:
协商一致订立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契约自由的原则,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在任何时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强制订立
- 连续工作满十年: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地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工作”包括试用期,且不得有中断。例如,小张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十年,他有权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特定时期和条件: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特定情境下劳动者权益的特殊保护。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第二项(如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当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视为订立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虽已视为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但仍需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与公司之间已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了解并把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机和条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劳动者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合法合规地与劳动者签订和管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一环。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学习,确保在签订和管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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