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上班摔倒导致胳膊断裂,一般可按工伤处理获得赔偿,若存在第三方侵权也可能涉及侵权赔偿,具体如下:
工伤赔偿情况
- 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上班时摔倒胳膊断了,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单位主张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赔偿流程:
-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申请赔偿: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
侵权赔偿情况
- 存在第三方侵权:如果摔倒是因为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该隐患是由第三方(如其他单位施工、设备供应商等)造成的,那么在获得工伤赔偿后,还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例如,因其他单位在您工作场所违规施工,导致地面湿滑使您摔倒受伤,您可要求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赔偿项目:侵权赔偿项目与工伤赔偿项目有部分重叠,但也有一些不同。除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与工伤赔偿类似的项目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过,在赔偿时,对于重复的项目,如医疗费等,不能重复获得赔偿,但对于一些非重复项目,如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侵权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等,可以分别主张。
- 赔偿方式:可以先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议:您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以便在申请工伤认定和主张赔偿时使用。同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进展情况。如果对赔偿事宜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可以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