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国企在进行的项目,马上要离职的人签请款经办人是否合规”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国企内部的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合规性。虽然直接的行业规定可能并未明确提及离职人员作为请款经办人的情况,但我们可以从国企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和合规性要求来进行分析。
首先,国企在进行项目请款时,通常要求经办人具备相应的职责权限和业务熟悉度,以确保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离职人员,由于其即将离开企业,可能不再具备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的权限和业务熟悉度,因此,从职责权限和业务熟悉度的角度来看,让离职人员作为请款经办人可能存在不合规的风险。
其次,国企的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通常要求严格遵循内部规章制度,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如果让离职人员作为请款经办人,可能会引发关于审批流程合规性、资金安全等方面的质疑,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声誉。
再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离职人员可能已经完成了工作交接,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因此,让他们作为请款经办人可能会增加沟通成本和操作难度,不利于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在国企进行项目请款时,让马上要离职的人员作为请款经办人可能存在不合规的风险。为了确保请款流程的合规性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建议企业选择具备相应职责权限和业务熟悉度的在职人员作为请款经办人。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符合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确实需要离职人员参与某些与请款相关的后续工作,可以通过明确的工作交接和授权机制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