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借的身份证出现工伤怎么办”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入职并参保,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支持其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真实劳动者的权益,而冒用身份则违背了这一原则。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即冒用他人身份的职工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真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以被冒用人的身份为职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费,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对该职工依法认定了工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的,人民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郑某宜冒用其亲属郑某明的身份信息入职江西某公司,但郑某宜与江西某公司之间建立了真实的劳动关系。江西某公司也以郑某明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为郑某宜缴纳了工伤保险。在郑某宜发生工伤后,江西省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工伤认定。随后,江西某公司向上高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支付郑某宜的工伤保险待遇。尽管最初上高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郑某宜未在其县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了申请,但经过法律程序,最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上高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应依法核定并支付郑某宜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借身份证入职的职工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真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已经以被冒用人的身份为职工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费,同时该职工已经依法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您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经办机构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入职是违法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还可能影响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权益。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务必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并确保用人单位为自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