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为工友做伤残作证,厂领导是否会知道取决于作证的具体形式和场合,以下分情况说明:
在劳动能力鉴定或工伤认定程序中作证
若工友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证人证言(如工友、同事的书面或口头陈述),此时鉴定机构或社保部门会依法向厂方送达相关材料,厂领导通常会知晓证人身份及作证内容。这是法定程序要求,目的是保障厂方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作证
若工友与厂方因工伤赔偿产生纠纷并申请仲裁或起诉,证人需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证言。仲裁庭或法院会依法通知厂方参加庭审,此时厂领导必然知晓证人身份及作证内容。这是司法程序的基本要求,确保双方质证权利。
私下协助工友收集证据(非法定程序)
若您仅在私下为工友提供书面陈述或口头说明,未通过上述法定程序提交,且工友未主动向厂方披露,则厂领导可能不知情。但需注意:
建议:
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具体场景为您进一步分析。